房屋買賣可以委托別人辦理過戶嗎?
一、房屋買賣能委托別人辦理過戶嗎
房屋買賣的時候,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但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權委托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
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托書,但授權委托書經公證的除外。
境外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引用法規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二、將房子賣給一個人,沒辦理過戶,后來將房子賣給另一個人且辦了過戶怎么辦
1、這種情況叫做一房多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同一商品房重復銷售的行為,其實質是一種欺詐行為。
2、從權屬管理規定看,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過戶手續或合同登記備案的買受人將優先獲得該房的所有權,而其他買受人只能依據買賣合同追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
3、對于開發商存在的“一房二賣”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第(二)項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的規定。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三、房產證上只有未成年人一個人的名字,賣房時可以辦理過戶和買家公積金貸款手續嗎
辦房產證手續(一)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辦理房產證材料
(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五)已婚的購房人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六)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引用法規
[1]《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