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管產品質量糾紛嗎?如何規定
一、工商局管產品質量糾紛嗎,怎么規定
工商局管產品質量糾紛的,消費者買到產品如果質量存在問題,導致人身傷害事件發生,有多個渠道維權,其中到工商局投訴就比較管用的,工商局就負責處理本轄區內商家違法經營情況,工商局可以去商家行政處罰,并要求其對消費者賠償。
二、房屋質量糾紛管轄地點怎么規定的產品質量糾紛的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第29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對于產品質量糾紛的管轄,在產品質量侵權糾紛案件中,其侵權行為地往往具有多樣性。
引用法規
[1]《民訴意見》 第29條
三、商品房質量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嗎產品質量糾紛可以起訴制造商嗎
消費者與生產者、銷售者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是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仲裁,不服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因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各方沒有達成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訴。”
上述法律規定確定了產品質量糾紛解決的途徑是
一、 當事人之間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是解決民事糾紛通常用的方式,而且大部分質量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二、 申請仲裁解決。當事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本身就沒有協商調解的意愿,可以根據當事人各方的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 訴訟解決。當事人各方經仲裁機構仲裁沒有達成一致或者仲裁協議無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達到解決產品質量糾紛的目的。
當事人提起訴訟,不以調解或仲裁為必經程序,也就是說,當事人一開始就可以不調解、不仲裁,直接訴訟。
在調解、仲裁、起訴過程中,都可能對產品質量進行必要的檢驗,但委托的檢驗機構必須是經依法考核的符合產品質量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否則,檢驗結果不予認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七條
四、產品質量糾紛管轄法條有什么,有哪些法律規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產品質量存在糾紛,由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產品銷售地的法院管轄,解決產品質量糾紛的方法,有協商和解,仲裁機構仲裁,人民法院訴訟。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29條
五、產品質量出現質量問題向工商局投訴有用嗎?
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向工商局投訴有用。若是消費者對于投訴的結果不滿意的,還可以通過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