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和效力未定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一、你好,問一下無效合同與效力未定合同有什么區別
效力待定的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效力待定的合同雖欠缺法律關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經過權利人的追認可以生效,在追認之前,合同的效力處于待定狀態。效力待定不僅保護權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顧了相對人的利益。而無效合同因其具有違法性,所以是自始無效的,不能經過任何人的追認而生效、無效合同不因當事人的追認而發生法律效力是它與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區別。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種類有什么?效力待定合同類型是什么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1純獲利、無義務的合同,合同有效、不需權利人的追認。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認可的合同,合同生效。
3法定代理人明確表示不認可,不追認的合同,合同不發生效力。
4法定代理人沒作表示的合同,不發生效力。
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
3、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
1權利人追認無處分權人簽訂的合同,合同轉為有效。
2無處分權人取得了處分權,合同轉為有效。
3權利人未追認,行為人未取得處分權,而相對人是善意的,則相對人可取得所有權,此時行為人向權利人和相對人承擔責任。
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種類,有哪些相關規定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種類有
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非純獲利益或非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
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三、無權處分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
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
四、合同無效的規定都有哪些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無效的規定有無效合同終止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合同無效的情形是主體不適格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違背公序良俗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等。
五、請問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以及都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人缺乏訂約的能力和訂約權,因此效力是否發生尚未確定,必須經過有權人的追認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間內或者經催告不予追認,則合同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