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未上交強險的交通事故?

一、出了交通事故,沒交強險,怎么辦,有哪些規定
出了交通事故,沒交強險,當事人可以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二、沒有車損險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沒有車損險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比例由事故雙方承擔責任。如果是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車輛損失,如果己方全責的,則自己出錢維修車輛。
三、交強險出了交通事故,沒有交強險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針對沒有投保交強險的車輛,也有相關的賠償責任認定不投交強險,不論車輛是否在事故中存在責任,車主都得出一筆賠償金,數額最高達到12.2萬元(即交強險最高賠付額)。 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然后再用商業險,最后仍有不足的,按照事故相關人員的責任比例分配賠償。 交強險是一項強制險,如果不投保,車主自己就要承擔本該由交強險來承擔的賠償責任。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四、交通事故快速處理需帶證件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1、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商業保險、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
2、非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身份證、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以上人員受傷住院的話,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簽好委托書一道帶去,受委托人身份證帶好,到達之后寫好事故發生經過,連材料一起交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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