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是后車責任嗎?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一、追尾是后車責任嗎?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是什么?
追尾不一定都是后車責任,需要看具體情況。尤其是下列這4種情況1、調頭;
2、壓線行駛;
3、開斗氣車;
4、倒車、溜車或右側超車。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起訴后如何追訴,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起訴后追訴的方法與起訴的過程是一樣的,不過追訴應當有相關的時效。依據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三、公司偷錄音是否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法律規定是什么
對于公司偷錄音的這種行為,原則上員工是不能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的,因為法律也沒有規定過建立勞動關系后,公司不能對員工的一些行為進行錄音,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資或者其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者才能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四、連續追尾誰的責,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連續追尾的,事故的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的,承擔全部責任;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有過錯的,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過錯,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五、連帶責任的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嗎?
連帶責任的訴訟時效可以中斷,通常連帶責任保證就是指有限的連帶保證,此外在連帶保證中還有無線連帶保證。在連帶保證中,多個保證人對債務都是承擔一定保證責任的,當然這也有訴訟時效規定。而在計算連帶責任保證的訴訟時效時適用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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