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描述中帶有別家商標,算侵權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產品描述中帶有別家商標算侵權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屬于商標侵權行為的。商標侵權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如果在自己商品的描述中將別人的商標進行了體現的也是屬于構成了侵權行為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或者是其他的賠償等。
二、公司注冊商標了,就商標被認定無效的侵權行為嗎
1、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其商標專用權被視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2、具體來講,有關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于在宣告無效前的下列事項,不具有追溯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三是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合同四是已經履行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3、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上述四類事項不具有效力,已經執行的,不得以注冊商標已經被宣告無效為由,要求恢復到原來的狀況。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則應當給予賠償。如“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采取訴訟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損失的,則應當予以賠償。
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一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二條
三、搶注商標的屬于侵權行為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搶注商標是侵權行為的一種。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局對搶注行為人不予注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四、商標侵權投訴必須是商標權人么,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起訴商標侵權行為,并不一定是商標權所有人,其他人也是可以的,商標侵權是違法的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侵權者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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