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給發票是不是偷稅漏稅 不給發票是算偷稅嗎
一、租房不給發票是不是偷稅漏稅
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偷稅漏稅罪表現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的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為。下述三種行為方式是對偷稅犯罪行為手法的總的概括。(一)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和記賬憑證所謂偽造賬簿、記賬憑證,是指行為人為了偷稅,平時沒有按照稅法設置賬簿,為了應付稅務檢查而編造出假憑證、假賬簿、無中生有、欺騙他人;所謂“變造”賬簿和記賬憑證,即把已有的真實賬簿和憑證進行篡改、合并或刪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賬外設賬、賬外經營、真假并存,從而使人對其經營數額和應稅項目產生誤解,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這種方式多為個體經營者所采用,以此使稅務人員無法得知其經營收支情況。(二)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行為人通過此舉以圖減少應稅數額,達到偷稅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銷暗記;
2、將產品直接作價抵債款后不記銷售;
3、已經銷售而不開發票或以白條抵庫不記銷售;
4、用罰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沖減銷售收入;
5、將展品或樣品作價處理后不按銷售記賬,等等。此外,多行開戶,同時使用,而只向稅務工作人員提供其中的一個,也是行為人隱瞞收入的常用方法。(三)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納稅申報是依法納稅的前提,納稅人必須在法定時間內辦理納稅申報,如實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它納稅資料。行為人往往通過對生產規模、盈虧情況、收入狀況等作虛假申報,來達到偷稅目的。行為人有時虛報一項,有時虛報數項。二、偷稅漏稅的如何處罰(一)行政處罰偷稅漏稅行為情節較輕的,可行政處罰。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如下
1、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2、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刑事處罰偷稅是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處罰的情形有如下兩種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后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扣繳義務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給予同樣的處罰。綜上所述,對于低申報是屬于偷稅漏稅行為的,對于行為人如果少繳納稅款的,或者隱匿變造漳浦的,都是違反了國家的稅收法規,對于偷漏稅的行為一般會判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小微企業不給發票屬偷稅漏稅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屬于。無論是小微企業還是大型企業,只要是產生銷售的產品,就必須給發票,不給發票屬于隱瞞實際收支偷稅漏稅,稅務局無法查證企業真實的稅收情況,所以小微企業需要正常開具發票。
三、不給發票是算偷稅嗎
1、屬于,不開具發票,隱匿實際收入,設置帳外帳,這是目前發票偷稅的最常見現象,尤見于餐飲、娛樂等私營性質的小規模服務性行業。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四、偷稅漏稅的處罰是什么?
偷稅漏稅最嚴重的處罰偷稅漏稅最高處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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