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必須有現金么
一、注冊資本必須有現金么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二、注冊資本的形式必須是現金嗎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三、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注冊資本必須要一次性支付嗎?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注冊資本并非必須要一次性支付,不管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公司,公司在注冊之時,并非必須要繳納全部的注冊資金,并且我國目前已經沒有了注冊資金實繳制的規定,故此若是暫時沒有能力,也可以通過認繳的方式繳納注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