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后續傷殘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可以申請傷殘評定嗎

一、交通事故人傷后續傷殘
實際發生后,可以向肇事方主張,如果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的后續治療費后續治療費只存在于造成人體傷害,雖經治療仍留有殘疾的損害賠償案件中。《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但沒有導致殘疾和死亡后果的情形,其中的賠償費用只規定了七項,即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第三款規定的是受害人死亡的情況,因受害人已經死亡,不可能存在后續治療的情形;只有第二款規定了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情形,才存在后續治療的情況。后續治療費包含因后續治療確需的醫療費,以及所產生的必需的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誤工費的認定,如果因傷害導致殘疾的,對于已經按照傷殘等級支付了殘疾賠償金的,不應再計算,只能賠償確實需要同往陪護人的誤工費,因為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對受害人應當得到而沒有的收入的補償。 二、如何計算交通事故后續醫療費單純的后續治療醫學建議并不能解決具體賠償數額問題。后續治療費的計算是個非常復雜的醫學和法律問題,涉及多種因素。在司法實踐中,法院認定后續治療費用的方法各不相同,主要分為以下幾種1. 按既往已發生費用的平均數計算。這是一種最為簡單的計算方法。但是因為疾病發展階段不同、住院治療與否等因素影響,這種計算方法也存在非科學性,對于被告醫院可能存在不公平,而且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對原告也可能不公平。
2. 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治療費用評估。
3. 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醫生建議進行計算。
4. 后續治療時間計算在司法實踐中,有三種計算方法有按預期平均壽命計算的,有直接按20年計算的,還有將兩者結合的。其中第一種計算方法被大多法院采納。
5. 其他計算方法。基本醫療費用對于基本醫療費用,在實踐中,可以參照疾病的常規治療和護理標準進行計算。例如,腫瘤病人化療藥物的選擇應按國內普通化療藥物的價格進行計算,而不應按照進口同類藥品計算。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后續治療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處理,當然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解決,但是要求一定要是合理的,在有充分證據下申請一定的賠償,切勿無理要求主張,否則自己的權益就會喪失一定的積極性。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1]《解釋》 第十七條
二、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可以進行傷殘評定嗎
1、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傷殘評定。
2、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經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出院證明,顱腦損傷較重者應有住院病歷(復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光片。
3、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4、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3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傷殘評定書》由事故辦案單位取回。
三、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可以申請傷殘評定嗎
1、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傷殘評定。
2、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經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出院證明,顱腦損傷較重者應有住院病歷(復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光片。
3、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如評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4、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3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傷殘評定書》由事故辦案單位取回。
四、交通事故面部骨折算傷殘嗎?
交通事故面部骨折算傷殘,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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