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車禍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一、車禍致人死亡的,應當怎么賠償,2023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具體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
9、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2、其他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
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二、開車撞死人,是保險企業賠償嗎,2023規定是什么
如果司機沒有無證駕駛,酒駕,毒駕等違法行為的,在保額內扣除醫療費用中的非醫保費用需車主承擔,其他的部分由保險企業100%賠償。理賠時先由交強險的保額來賠償,當理賠金額超出交強險保額時,會啟動用第三者保險的保額來賠償。超出三者險保額后,費用由車主承擔。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企業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企業不予賠償。
引用法規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三、16歲車禍死了如何賠償?,2023規定是什么
16歲車禍死了,受害人的監護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在內的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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