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包括哪些險種?
一、人身保險包括險種有哪些
1、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3、健康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的傷、病風險為保險責任,使被保險人因傷、病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得到補償的保險。
4、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殘疾(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5、其中人壽保險的業務范圍包括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兩全保險。
生存保險以約定的保險期限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養老年金保險。
死亡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兩全保險以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死亡和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共同保險條件,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如簡易人身險。
二、人身保險險種有哪些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1、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2、健康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的傷、病風險為保險責任,使被保險人因傷、病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得到補償的保險。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的殘疾(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三、人身險的種類主要有哪些
人身保險可以分成三大類,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1、人壽保險人壽,顧名思義就是指人的壽命,人壽保險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指標,將以被保險人的生命作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險公司一般將人壽保險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也可簡稱為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的定義是在人們沒有預料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發生的外來因素導致被保險人的身體受到明顯、嚴重地侵害的客觀事實。意外傷害保險的定義是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導致死亡或傷殘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成旅行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等,其優勢是保費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進行體檢,因而購買此款保險的人也較多。
3、健康保險健康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情況為指標,確保被保險人在發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時造成的傷害治療費用或損失可以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手術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收入損失保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四、人身保險合同種類應有哪些
1、人壽保險合同。人壽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或生存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合同。人壽保險的基本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繳納保險費,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齡時,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種類。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殘疾為基本保險責任,可附加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需要醫療或收入損失的保險責任。
3﹑健康保險合同。以被保險人因疾病需要醫療或造成殘疾或收入損失等為保險責任的人身保險合同
五、個人意外保險的主要種類
個人意外保險的主要種類有以下幾種航空意外險航意險是每次花費20元為乘坐飛機的旅程購買一份保障。除了可以單次購買的航意險外,還可以選擇購買航空意外年度保險。也就是一次投保,可以保障一年內乘坐飛機造成的意外傷害。交通工具意外保險交通工具意外保險比航意險的保障范圍更大,除了保障乘坐飛機時的意外風險外,公交車、輪船等等都在保障范圍內。交通意外保險有一年期,但更多是7天到15天有效的短期保障產品。旅行意外險除了常見的國內旅行意險外,現在專門針對海外旅行的意外險產品也非常多。旅意險的投保期限可以從一天到一個月乃至一年不等,保障期限越長費用越高,所以投保時要考慮旅行時間,略長于旅行時間即可,以防行程拖延造成超出保障期限。綜合意外保險平時提到的意外險,大部分就是指綜合意外保險,大多包含了意外傷害保障、意外傷害醫療保障、意外傷害生活津貼等幾個部分。
六、人身保險合同種類分哪些
1、人壽保險合同人壽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或生存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合同。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殘疾為基本保險責任,可附加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需要醫療或收入損失的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