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工作中摔倒導致腿受傷,可以申請工傷嗎?如何獲得賠償?
一、朋友在工作中把腿摔斷了,算是工傷嗎?怎么找他理賠呢
一、如果建立的是勞務關系,勞務關系中沒有工傷問題,雇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可以按普通侵權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應該先申請工傷認定,確認是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二、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4]《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5]《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二、把人腿打斷了是屬于輕傷還是重傷,會負刑事責任嗎
1、把別人腿打斷了屬于重傷,打架致人重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一般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造成死亡或者嚴重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工作時間受傷是算工傷嗎?
關于“工作時間受傷是算工傷嗎?”的相關解答如下相關法規對工作時間受傷是工傷嗎有幾個認可,你了解下是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后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后”,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后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四、你好關于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受傷就算是工傷嗎
不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申請認定工傷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且認定書中受傷職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這樣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例如,上下班途中遇到惡犬將自己咬傷,這種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只能要求惡犬的主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五、保姆上下班受傷算工傷嗎
保姆和雇主之間存在的是雇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所以一般情況下,保姆在上下班途中受傷不算做工傷。不過雇員可以根據情況要求雇主進行賠償。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一條規定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引用法規
[1]《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一條
[2]《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一條
[3]《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一條
六、上班受傷,算工傷嗎?
一、正常情況下都算。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要是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都應當構成工傷。但如果是因為本人自己的個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說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是本人,則不構成工傷了。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以上是對“上班受傷算工傷嗎,怎么規定的?”的回答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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