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應注意什么
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1、主體資格審查合同雙方應對合同對方的資產狀況、信譽狀況以及是否有簽訂此類合同的合法的主體資格等作調研。
2、雙方應弄清合同的性質,合理界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對專利技術的驗收采取何種方式,可以約定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也可以約定以被許可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
4、專利技術水平較高,專業(yè)性較強,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用語一定要準確、清楚,對一些關鍵性的名詞術語要作出必要的定義或解釋,以免發(fā)生歧義。合同條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規(guī)范。
5、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專利實施許可應當提交專利說明書和權項保護范圍中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
6、合同只要有違反合同約定金或賠償損失的,就要約定具體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在約定違反合同約定金時,數(shù)額約定不能過高或過低,約定數(shù)額過低,損失得不到補償,約定數(shù)額過高,會因數(shù)額過高得不到法律支持無法實現(xiàn)。一般而言,約定的違反合同約定金數(shù)額不能超出合同標的額,若一方的損失確實超過合同標的,可直接約定賠償損失。
7、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的義務是什么
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讓與人的主要義務是1、保證自己是提供的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人,并且保證所提供的專利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合同約定的目的;
2、按照合同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3、承擔保密義務;
4、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不得在已經許可讓與人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就同一專利與第三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什么
1、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按期支付專利年費。
2、交付作為合同組成部分的實施專利的技術資料,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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