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不合格再審提交鑒定 產品質量不合格需要進行鑒定嗎
一、產品質量不合格再審提交鑒定
名譽權與隱私權屬于人格權范疇,兩者均以尊嚴性精神利益為客體,從定義上看,名譽權是自然人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維護其名譽安全而不受侵害的權利,而隱私權是自然人個人生活自由與保密的權利。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間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首先,二者客體不同。從民法角度而言,名譽權的課題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而隱私權則是權利人不愿公開的隱私信息。
其次,侵權方式不同。侵害名譽權的主要行為方式為故意以侮辱與誹謗來減損他人的名譽,前者為以暴力或語言文字等方式毀損他人名譽,如剝光他人衣服、嘲笑辱罵他人等;后者為以語言文字方式捏造有損名譽事實并廣為散布,如宣揚某公司財力虧空、將要倒閉等。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在于非法獲得或未經許可非法公開他人的私人信息。
再次,侵權的后果不同。名譽權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虛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實,可以否定虛假的信息,通過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方式來加以救濟。隱私權的基礎在于其客觀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開,就喪失了秘密性的基礎,也就不再成為隱私,所以是無法像救濟隱私權一樣的方法來補救。
最后,侵權的構成要件不同。侵犯名譽權實行的是過錯責任,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其構成要件。而對隱私權的侵犯則實行嚴格責任,侵犯隱私權也不一定要以造成精神損害為后果,只要有非法獲得、未經許可而公開的行為,就產生侵權的結果。
侵害名譽權與侵害隱私權最大的差別在于,前者需要捏造事實進行侮辱誹謗,后者是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事實。
二、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問題,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不合格產品”,是指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食品的生產者與銷售者應當對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承擔舉證責任。認定食品是否合格,應當以國家標準為依據;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以地方標準為依據;沒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應當以企業標準為依據。食品的生產者采用的標準高于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應當以企業標準為依據。沒有前述標準的,應當以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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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三、產品質量不合格需要進行鑒定嗎
如果被單位無故辭退,首先要收集單位辭退的證據,比如要求單位出具辭退通知等書面材料。如果單位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選擇報警等方式收集證據,然后按照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單位要辭退員工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事由,否則單位辭退員工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承擔《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責任。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設區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一般說單位無故辭退員工的,其實往往單位的辭退行為就已經違法了,在這個時候自然需要對被辭退的員工作出相應的賠償才行。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87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四、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司法鑒定申請
你好,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以下規定執行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競合的賠償路徑是: (一)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后應當予以償還。(二)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三)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本條(一)、(二)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五)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幫助職工向肇事者索賠,獲得賠償前可墊付有關醫療、津貼等費用。
2、【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十二條
五、工程質量合格是否能申請鑒定
工程質量合格可以申請鑒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一)》第十五條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二)》第十四條當事人對工程造價、質量、修復費用等專門性問題有爭議,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向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釋明。當事人經釋明未申請鑒定,雖申請鑒定但未支付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審訴訟中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未申請鑒定,雖申請鑒定但未支付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二審訴訟中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二)》第十五條人民法院準許當事人的鑒定申請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申請及查明案件事實的需要,確定委托鑒定的事項、范圍、鑒定期限等,并組織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鑒定材料進行質證。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一)》 第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二)》 第一百七十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五條
六、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訴訟時效是多久,該如何規定的
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當事人因為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問題與對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常來說,提起訴訟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最長是不能超過兩年的,當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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