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專利權無效的途徑及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宣告專利無效途徑及標準
一、宣告專利權無效途徑有哪些,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宣告專利權無效救濟途徑只有一種,向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專利無效。自專利權授權之日起,任何人或單位均可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
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后作出無效、部分無效、維持的決定書,對決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書后三個月之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專利復審委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以專利權人和無效申請人作為第三人,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不服的收到判決后15天之內,涉外的外方30天,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二審作出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對終審判決不服的救濟途徑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主要有《專利法》第45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5條以及《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五條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
依照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一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前款所稱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
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
第三款、第四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
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
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或者本細則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
第一款的規定,或者屬于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的規定,或者依照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條
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溫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問題,細節、證據不同,答案也會不同,建議咨詢律師,獲得專業解答!
引用法規
[1]《專利法》 第45條
[1]《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65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6]《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九條
二、專利申請后,被宣告無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專利權自登記注冊受我國專利權相關法律的保護,根據專利權人申請的范圍依法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對于一些違反規定申請的專利權,我們也可以去申請該專利權的無效性。那么專利申請后,被宣告無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三、專利權人無效自己的專利權有效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專利權人無效自己的專利權無效的。實際上根據法律當中的規定,專利被授予專利權之后,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是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對此宣告專利是屬于無效的狀態,如果專利確實是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話,就會被宣告無效。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