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登記在男方名下,但按揭貸款由男方家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一、房子首付是女方出的,但房產證上名字是男方,按揭貸款由男方家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對于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可以根據房屋購置資金的來源及其在全部房價款中所占的比例來考量其分割原則。1、一方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以及其個人償還的貸款部分,該部分系不動產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資收益,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雙方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人不僅應當補償另一方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還應該補償共同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尚未償還的貸款部分,未歸還的貸款是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債權,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于房屋所有權人所有,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其對應的增值部分。
二、婚前男方購房,首付及貸款都是男方,房產證寫的女方名字,以后結婚后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一、婚前男方出錢購買的房子登記女方名字的,如果女方承認對方出資,且不認為這屬于贈與的,則房產由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二、如果女方不承認對方出資的,則如果男方不能證明自己出資且房子不是贈與女方的,則離婚時該房產歸女方所有。
三、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三、首付買房由男方出房產證上是男方名字,貸款由夫妻還,離婚女方能分到房子嗎
一、婚前首付款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若離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給對方;二、婚后還貸款屬于夫妻共有財產,若離婚,要房子的一方,須按婚內還貸總金額補償50%現金給對方;
三、房產證只登記男方一人名字,則房子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但男方須將婚內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現金給女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四、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還貸款,房產證有女方名字,離婚后房子有女方的份嗎
1、可以添加的女方的名字的。
2、一般情況,開發商會統一幫業主辦理房產證。若辦理房產證之前,已領結婚證,可以帶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由開發商協助辦理。由于房子是貸款買的,那么后期的債務也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3、只要能夠出具證明,證明在還貸期間,女方也有參與補貼家用。那么理所應當,房子也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即使民法典有規定,但基本上能保證的是除了男方付的首付,房子貸款部分和升值部分,您都有一半財產,當然,債務您也有一半。
五、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是婚前貸款買的,離婚后怎么分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時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共同房產在離婚的時候勢必要進行分割,在分割的時候如果雙方都同意將房產為其中一方擁有,那么就需要在離婚之后對就需要進行變更,此時需要持離婚協議書、離婚證、房產證、身份證以及其它房屋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六、房產證上只有女方名字但是首付貸款都是男方出錢離婚了怎么分割
1、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并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后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么該房產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2、如果男女雙方婚后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于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按揭房時,參照實際情況進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