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個人原因受的傷算不算工傷? 受傷是員工自己的行為算不算工傷,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個人原因受的傷是否算工傷?
因為個人原因受的傷算工傷,我國法律規定,工傷物過錯原則,只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上下班的途中受傷,并且不是由于自傷、自殘等原因,就屬于工傷。但是屬于工傷,并不代表職員就可以拿到賠償金,還需要向當地的工傷鑒定機構提出認定、鑒定請求。
二、在干活時手指受傷算不算工傷
工人跟著包工頭在建筑工地干活,因為包工頭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根據勞動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四條“建筑施工、礦山
企業
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之規定,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為用人單位,工人為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受勞動法的調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間受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款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
引用法規
[1]《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 第四條
[2]《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宜的通知》 第十四條
三、受傷是員工自己的行為算不算工傷,法律規定是什么
員工工作過程中因為自身的一些行為受傷的,當然不算工傷,因為工傷事故中員工受傷的原因都和工作相關,且《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像是員工有自殘、自殺等行為的,是不能被認定成工傷的。員工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后,想要享受工傷待遇,必須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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