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規定
一、新三包法與舊三包法的區別及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新三包法與舊三包法區別
1、舊稿中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部件發生質量問題,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
2、新稿規定,在售出汽車產品30天之內,只要出現一次嚴重質量問題,消費者即可選擇退貨。
3、新稿規定,三包有效期內,如果車輛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了2次仍不能排除,消費者也可要求退換產品。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引用法規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條
二、汽車三包法律規定是什么?汽車三包法律規范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后,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第十七條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第十八條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第十九條修理時間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起,至完成修理之時止。一次修理占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第二十條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三、汽車三包規定
沒有勞動合同認定工傷的辦法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導致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當事人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資料就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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