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失物不歸如何處罰?
一、撿到遺失物不歸還會被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占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范予以調整。
二、請問一下遺失物長時間無人認領可以歸拾得人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條的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因此,遺失物自招領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而不是歸拾得人所有。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條
三、拾得遺失物多久歸還符合規定?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出兩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任何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一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四、遺失物長時間無人認領可以歸拾得人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因此,遺失物自招領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而不是歸拾得人所有。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條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