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可以判處緩刑嗎?
一、構成搶劫罪的可以判處緩刑嗎
不過如果搶劫罪的行為人存在法定或者酌定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最終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也可以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七十二條
二、未成年犯搶劫罪3次能能判緩刑嗎
未成年犯搶劫罪3次不能判緩刑,因為判緩刑的條件包括要有悔罪表現,有三次搶劫的行為,說明沒有悔罪的表現,有再犯罪的危險,所以未成年犯搶劫罪3次是不能判緩刑的。1、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構成犯罪;
2、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搶劫罪的,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三、構成非法組織賣血犯罪可以怎樣處罰判刑
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