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刑法保護的邊界 知識產權的保護的措施,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知識產權刑法保護的邊界
1.設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內的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注冊應當符合《公司法》對設立條件及投資方式的規定,并到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子公司的名稱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設立分支機構,一般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提出設立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的名稱最后都是某某分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并可以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須由母公司決定。分公司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提請設立的,其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無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雖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但必須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且只能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做出投資決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則不然,其財產、業務、人事受總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總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方式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其以自身全部財產為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不僅無獨立財產,且在財務上須與總公司統一核算,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總公司必須以其全部財產為限承擔清償責任。
5.訴訟中的法律效果不同我國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僅以其自身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因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故子公司只須以其自身資產為限承擔民事責任,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出資后抽逃資金外,無法清償的部分出資人無須另行承擔。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不能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在訴訟中可直接以總公司為被告要求其承擔責任。
二、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包括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知識產權保護概念
知識產權保護,一般是指著作權、專利權以及商標的保護。在我國的知識產權的分類的規定中,知識產權是包括商標權、專利權、版權三方面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發生后,受害者要拿起自己手中的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三、知識產權的保護措施,法律依據在哪里?
專業分析(一)對公司的知識產權進行整體規劃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業務活動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特別是計算機軟件的版權)、商業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議公司對所涉及的知識產權進行規劃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專人負責知識產權的管理,列出明細,建立檔案。
2、對知識產權按其實際可創造價值、對公司發展的重要程度、維護成本等進行分級。
3、建立知識產權數據平臺,如中外專利數據庫、中國科技期刊數據庫、中外標準數據庫等,及時掌握國內外最新數據信息,避免重復研究造成對公司資本的浪費,也可避免造成對其他知識產權人的侵權。
4、綜合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公司利益。知識產權覆蓋面很廣,在簽訂合同或遇到糾紛時,有的情況下主張一項權利往往難以有效保護公司的權益,這時需將幾種權利綜合起來行使,往往可以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二)對于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與預期收益的基礎上,對于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如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域名等,應第一時間聘請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申請,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司利益。在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合作的過程中,一定要對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的權屬、使用范圍、期限、后續研發成果的分配等做詳細規定,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2、在保護知識產權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雖然我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中國公民和單位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不論在何地發表,均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但同時該條例第二十四條又規定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件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軟件登記管理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軟件著作權有效或者登記申請文件中所述事實確實的初步證明。所以為更好地保護公司計算機軟件的版權,公司應該將自主開發的計算機軟件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件著作權的登記,從而避免在產生糾紛時因無法提供有力證據而處于被動地位。
2)專利技術的保護
在研發新技術前,要對相關技術進行查詢,看別人是否已有這類技術,或它是否侵犯別人的專利權,避免盲目上項目。
在決定研發后,應與技術人員簽訂保密協議,規定在研究中獲得的技術成果歸公司所有,技術人員離職時不得帶走有關技術資料,離職后一段時間內亦不得從事與原單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競爭性的工作。建立檔案,保證對技術上的進展有完整記錄。
在開發階段完成后,聘請專利代理人開始申請專利。
如果發現別人在后也申請了類似專利,應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權利申請他人的這個專利無效。若發現他人使用自己的專利技術,應及時對侵權人、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規模、侵權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損失進行調查、取證。
公司在與其他單位合作過程中,根據合作的不同,對所涉及的專利技術的使用及收費,應及時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
3)商業秘密的保護
1.確定商業秘密
首先通過分析企業成本與預期收益來確定商業秘密的類型,然后確定哪些商業秘密納入保護范圍,并以何種力度進行保護。
2.采取系統有效的措施
對于已經確定進行保護的商業秘密,建議分成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保護
1、將需要保護的商業秘密分成幾個部分,分別由不同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使企業中全面掌握商業秘密的人員數降至最低。
2、根據商業秘密的重要性,將商業秘密分成不同等級,不同級別的員工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等級也不同,使員工身上所附的保密義務也不盡相同。
3、對于技術信息價值維持時間較長的商業秘密,應對涉密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并與之簽訂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使之有較長時間的保密義務。反之,對于一些經營信息,特別是受市場行情影響較大的,除特別重要確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對此進行專門約定保密義務。
3.制定相關涉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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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第六條
[2]《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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