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別人的名譽權有責任,名譽權侵權如何解決
一、侵犯名譽權有責任的,名譽權侵權怎么解決
1、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九百九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九百九十七條 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七條
二、侵犯他人名譽權刑事犯罪屬于嗎,該如何規定的
侵犯他人名譽權,一般情況下是不屬于刑事犯罪的,只需要追究民事責任即可,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涉嫌侮辱誹謗罪,那么就會構成刑事犯罪,侮辱誹謗罪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
三、侵犯公司名譽權的犯罪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有1、現場勘查;
2、責任認定;
3、處罰,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賠償調解,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5、訴訟途徑解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四、侵犯名譽權罪的構成要件
名譽權是公民、法人都享有的不可侵犯的人身權利,一旦名譽權被侵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認定行為是否構成名譽侵權須在主客觀方面具備以下要件1、在客觀上行為人確實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并且這個行為是為第三人所知悉的。只有行為人實施了侵害他人名譽行為并且向第三者公開,才能表明侵權人的行為已經產生了影響。
2、在主觀上行為人需要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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