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逃避追繳欠稅罪怎么懲處 逃稅罪嚴重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一、逃稅罪的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逃避追繳欠稅罪】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
二、什么是逃稅罪和逃避追繳欠稅罪?哪一個更重?
1、須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將租賃房屋進行轉租的行為必須先行獲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即構成無權處分行為,其轉租行為的有效還是無效就處于待定狀態,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該轉租行為才能被認定為有效。
2、房客查看房主產權原件,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并索取復印件做為租房合同附件。
3、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4、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5、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既享有承擔原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權利義務,也享有承擔新轉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權利義務。當然,這一注意事項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進行協商后予以變更。
6、當有房客來租房時,女房主一定要有男性家人陪伴,對自身的安全也有一定的保護,在租房時需在這方面應該十分注意。
7、簽租房合同時一定不能大意草率,不著急簽字。
三、逃稅罪的嚴重性及相關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施的逃稅行為主要包括如下幾種
第一、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
二、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
第三、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稅;
第四、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第五、繳納稅款后,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方式,騙取所繳納的稅款。
逃稅罪是比較嚴重的犯罪行為。依據相關刑法的規定,量刑標準是這樣的
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繳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
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繳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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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四、逃稅罪是一種犯罪行為,它是指故意或者過失逃避稅收或繳納稅款的行為。
逃稅罪構成要件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秩序。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 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 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于確因疏忽而沒 有納稅申報,屬于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 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五、逃稅罪的處理和處罰
關于逃稅罪怎么處理,對逃稅罪的初犯規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特別條款。根據修正案的規定,對逃避繳納稅款達到規定的數額、比例標準,已經構成犯罪的初犯,滿足以下三個先決條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一是在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二是繳納滯納金。三是已受到稅務機關行政處罰。這里有必要對第三個條件的含義作一些特別的解釋。修正案規定,新刑法逃稅罪對逃稅罪的初犯在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后,還應當由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才不追究刑事責任。在草案審議修改的過程中,法律委員會對于逃稅的當事人是否可以對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罰款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一致認為由于修正案第四款是對本已構成犯罪、本應追究刑事責任的逃稅人作出寬大處理的特別規定,不存在逃稅當事人先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后,再來與稅務機關就所謂行政罰款是否必要、罰款是否合理打行政訴訟官司的問題。因此,最后的法律條文改成“已受行政處罰的”,這不單是指逃稅人已經收到了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主要是行政罰款)決定書,而且更為重要的是,逃稅人本人是否已經積極繳納了罰款,這是判斷逃稅人對自己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有無悔改之意的重要判斷標準。如果已經構成逃稅罪的納稅人拒不積極配合稅務機關,滿足本條第四款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三個條件,稅務機關就應當將此案件轉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進入刑事司法程序,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六、逃避追繳欠稅罪在單位犯罪中適用嗎
1、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法律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可以成為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 [逃避追繳欠稅罪]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一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一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三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七條
[7]《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八條
[8]《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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