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信用卡逾期處理咨詢
一、信用卡逾期如何處理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屬于惡意透支行為”。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罪來處理,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10000元以上的,即達到刑法第196條“數額較大”標準,將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同樣將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1萬-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10萬-100萬元屬于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引用法規
[1]《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96條
[4]《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5]《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6]《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信用卡逾期被拘留,如何處理,會有什么結果
1、一些人辦理了信用卡不常用,當信用卡發生逾期還款后,就打算徹底不用信用卡,干脆對信用卡置之不理,既不進行還款,又不進行銷卡。這種做法是非常錯誤的。如果一直不還款,那就會每月都會產生一次逾期未還款,也就是每月會被記一次不良信用記錄。且連續多月不還款,就會被銀行起訴,被裁定惡意欠款,那信用記錄更糟糕,且欠款數額會越拖越大,嚴重還會被判刑罰款。
2、信用卡欠款逾期不還,發卡行的信用卡中心會進行催收的。有些人由于無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還款,還通過更換地址和手機等聯系方式來“跑路”,讓銀行聯系不上自己,以為這樣銀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錯誤的,萬萬不可取。辦理信用卡的時候,你的實名信息已經被銀行記錄,一旦你“跑路”,銀行會認定你惡意透支和欠款,會報警的,警方會把你列為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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