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用卡逾期一年,第三方催收會怎么樣?
一、信用卡逾期1年會怎么樣,會不會被抓,
1、不會被拘留。而是,若信用卡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直接進監(jiān)獄。
2、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機關在緊急時刻對需要受偵查的人依法暫時扣押;行政拘留指將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關在公安機關拘留所內,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合并處罰最長不超過二十日1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若要是需要坐牢,應構成惡意透支。惡意透支屬于違法犯罪。
3、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銀行信用卡)人為了將透支款項占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采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的透支行為。2009年12月15日,中國最高法最高檢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稱銀行兩次催收3月未還為惡意透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信用卡逾期一年,人家說要報案會抓人嗎
1、如您是我行信用卡,是存在起訴的可能的。
2、若您在到期還款日前未及時歸還賬單最低還款,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且會影響您的個人信用。滯納金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一般是消費后的第二天)開始計收,日息萬分之五,直至您全部還清為止。為避免影響個人信用,建議您按時還款,如不方便全額還清賬單,請您至少按時還清最低還款額的部分。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三、信用卡逾期怎么辦逾期一年了,能判嗎
信用卡分期不還錢的話,產生的影響會比較嚴重,要是三期都沒有還的話,連續(xù)的話建議以后要按時還錢,不然再有的話會被銀行拉入黑名單,再嚴重的話會被銀行起訴。
信用卡不還錢的影響
對以后申辦信用卡有影響對以后貸款還款的利息會有影響;
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會有影響,可能會被凍結停用;
逾期再嚴重的會被銀行拉入黑名單,變成黑戶,以后直接辦理不了貸款;
對以后貸款買房、車等的批貸額度有影響;
欠錢一直不還的話很可能會被銀行起訴。
個人建議最好是把欠的錢還上。
四、信用卡一個月逾期一次會有什么后果?會被起訴嗎?
若在到期還款日前未及時歸還賬單最低還款,會收取滯納金和利息,且會影響個人信用。滯納金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取B10元或D1元。利息是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一般是消費后的第二天)開始計收,日息萬分之五,直至全部還清為止。 為避免影響個人信用,建議按時還款,如不方便全額還清賬單,請至少按時還清最低還款額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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