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為什么要備案?
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為何要備案
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了切實保護專利權,規范交易行為,促進專利實施而對專利實施許可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手段。
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但經過備案后可以保障被許可人的利益;倘若發生專利侵權糾紛,經過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可作為被許可人要求訴前停止侵犯專利行為的重要依據;此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可以作為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證明文件。
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該如何備案
1、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是國內個人、企業或組織的,既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辦理合同備案。
2、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中如果涉及外國人、外國法人或外國其他組織的,必須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辦理合同備案。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作用是什么
(一)相關資質申請必備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是評定高新技術企業、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等相關手續證明文件。
(二)保障專利交易
在規范專利許可交易、保護專利實施許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都起到積極作用。
(三)應對侵權依據
已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他人侵權時,受讓人要求訴前停止侵犯專利行為的重要依據。
四、專利申請技術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規定是什么?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備案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