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可否向法院起訴公司違反勞動合同?
一、單位勞動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嗎?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可以起訴違反勞動合同嗎?
與單位發生勞動合同糾紛起訴,不能直接去起訴法院違反勞動合同,需要先向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取得仲裁裁決書后,對仲裁裁決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訴。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解決,其中協商、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也是處理勞動爭議最重要的程序。
只有經過仲裁,當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認為仲裁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與本單位領導有較好的私人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他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請,但不能未經仲裁而直接起訴。
二、涉外勞動糾紛能起訴立案嗎?發生勞動糾紛直接起訴嗎?
發生勞動爭議不能直接起訴。勞動爭議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2向單位的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三、勞資合同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嗎?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可以去起訴法院違反勞動合同?
與單位發生勞動合同糾紛起訴,不能直接去起訴法院違反勞動合同,需要先向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取得仲裁裁決書后,對仲裁裁決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訴。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解決,其中協商、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也是處理勞動爭議最重要的程序。
只有經過仲裁,當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認為仲裁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與本單位領導有較好的私人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他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請,但不能未經仲裁而直接起訴。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