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
一、發現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應當如何處理?
1、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依照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幾種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食品監管瀆職罪等。
2、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二、非農產品食品質量糾紛法院如何處理產品質量糾紛處理辦法
產品質量糾紛案件是如何處理的1、造成產品質量糾紛事件多,而通過法院訴訟程序解決偏少問題的原因。一是社會產品生產質量環境較差,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各個角落,廣大消費者對用法律保護自己購買消費用品的信心不足,發生產品問題后,只要沒有給自己造成較大人身和財產損失,只是停留在例行公事的投訴,而對處理結果關心不夠或置若罔聞;二是消費者協會調解過程時間較長,審判環節的訴訟成本較高,對消費者通過訴訟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也產生一定的影響。調查顯示61%的產品質量事件對消費者人身或財產損失不超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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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案件損失在300-2000元之間,因此消費者不愿意花費過多的時間、精力、財力討一個“說法”,而自認倒霉。三是消費者不能有效地保存證據,也是造成訴訟案件少的一個重要原因,表現在購買商品時不注意索要發票或不注意保存發票,缺少提起訴訟的基本證據,另外在發生產品質量事故后不注意保存現場,甚至無意破壞現場,或者投訴不及時,造成訴訟時作為原告應有的證據滅失。
2、產品質量糾紛案件調解率低的原因有一是矛盾突出,表現在消費者與生產、銷售者對損害事件發生的責任認識不一致,生產、銷售者的免責事由及消費者自身過錯雙方爭議較大;二是消費者的弱勢心理在訴訟中轉折膨脹為優勢,把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憤怒和抵觸心理集中在特定的生產、銷售方,表現在請求賠償數額瞞天要價,爭議額大,不能營造調解氛圍,難以達成調解意見;三是銷售者與生產者相互推諉,有的產品銷售者環節較多,生產者有直接生產商、承包商、組裝商,還有掛靠單位,造成產品責任后,各個單位互相扯皮,調解誠意不足。
3、司法鑒定在產品質量紛紛案件中往往成為輸贏的關鍵。根據產品質量法,在產品質量糾紛案件中,作為被告的生產、銷售者負有舉證倒置的責任,事實上生產、銷售者在生產、銷售產品時已經經過了嚴格的檢測,取得了相應產品質量的合格證。但是在訴訟中,消費者往往對通過質檢部門合格證不認可,在進行司法鑒定時,社會鑒定機構與質量檢測部門結論不一致情況屢屢出現,這也是造成該類案件調解難,上訴率高,多次鑒定的主要問題。
造成產品質量糾紛事件多,而通過法院訴訟程序解決偏少問題的原因。一是社會產品生產質量環境較差,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各個角落,廣大消費者對用法律保護自己購買消費用品的信心不足,發生產品問題后,只要沒有給自己造成較大人身和財產損失,只是停留在例行公事的投訴,而對處理結果關心不夠或置若罔聞;二是消費者協會調解過程時間較長,審判環節的訴訟成本較高,對消費者通過訴訟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也產生一定的影響。
三、食品安全糾紛處理方式食品安全問題糾紛
想知道食品安全問題糾紛有哪些的朋友可參考以下1、經營者素質不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部分食品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唯利是圖思想嚴重,不注重食品質量;而有些消費者在消費時,受個人收入低等因素的制約,首先考慮的也是價格因素,忽視產品的內在品質,即便是在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大多是吃出問題不維權。
2、食品安全知識及安全意識不高,食品安全宣傳的聲勢不大、氛圍不濃。 城鎮居民對食品安全的認識相對較高,農村牧區群眾食品安全意識較低,自我保護能力低下,間接造成了違法食品有市場需求、違法者有生存空間。
3、無公害食品生產與銷售脫節。 由于無公害食品科技含量高、生產成本大,加之人民群眾對其認同度的不高,致使無公害食品銷售渠道不暢,價格也沒有明顯的優勢,優質得不到優價,多數生產者及經營者沒有見到明顯的實惠。
4、 假劣食品流向城鄉結合部及農村牧區。 隨著城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假冒偽劣食品難有藏身之地,一些不法商販便利用農村牧區市場信息閉塞、農牧民消費水平低、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等問題,將城區市場已經過期或者將要過期的食品低價傾銷到農村牧區市場,致使農村牧區市場成為假冒偽劣食品的集散地;非法食品加工廠家也由城市轉向農村,利用當地的廉價勞動力,繼續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坑害農村牧區消費者。
5、監管職能分散,協調難的問題依然存在。 從“農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鏈分屬工商、衛生、質監、農牧等多個部門監管,由于這些部門管理體制不同,人、財、物的主管部門各有其主,有的在該唱主角時卻當了配角,有的在該當配角時卻唱了主角。
6、政府對“食品安全”經費投入不足,監管工作到位難。 近年來,我國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投入經費少,一些檢測設備老化,未能及時更新,另外還缺少一些必備的檢測設備;抽檢經費嚴重不足,難以及時檢驗食品質量的真偽,檢查中經常出現一些無法認定的質量問題,大大制約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
7、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難度較大。 目前下崗失業人員較多,大量農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就業壓力進一步增大同時由于從事小規模的食品生產經營投入少、見效快,因此開小商店、小吃部、小作坊就成為就業的首選。有些經營戶流動性大,加之所售食品來源不明,進貨渠道亂,索證索票難,而且極易反彈,執法難度較大,給食品安全帶來了嚴重隱患,特別是私屠亂宰等問題在一些地區還比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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