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據的發行條件是什么?
一、中期票據的發行條件是什么?
專業分析1、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
2、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
3、擁有連續三年的經審計的會計報表;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5、待償還債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二、中期票據發行管理辦法是什么?
1、期限在1年以上,大部分期限為3-10年,屬于中長期票據融資工具,與期限在1年以內的短期融資券及10年以上的公司債券有著顯著區別。
2、作為直接融資方式,融資成本明顯低于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方式。
3、一次注冊可分期發行,發行方式靈活。
三、發行股票有什么條件,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發行股票條件
1、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3、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機構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
4、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5、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如何規定公司發行新股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么
新股發行需要滿足下列條件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間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當前3年內連續盈利,并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3、公司在當前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34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于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134條
[2]《公司法》 第八十七條
[3]《公司法》 第八十八條
五、規定公司發行新股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么
新股發行需要滿足下列條件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間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當前3年內連續盈利,并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3、公司在當前3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34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于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134條
[2]《公司法》 第八十七條
[3]《公司法》 第八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