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信用卡還款逾期有什么后果
一、信用卡的逾期快十天了有什么后果?
1、全額還款。有條件的情況下,要想盡一切辦法,把信用卡的逾期的滯納金以及相應的利息還上。銀行的目的也是在于還款,還款后除了有征信影響之外,基本上沒有多大事情的。
2、和銀行協商和解。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銀行負責人員說清楚,向銀行出列自己的還款計劃和收入來源,情況好的時候,也是可以達成和解協議的。銀行也知道,如果你真正沒有可執行的財產,起訴的象征意義大于實際。
3、配合訴訟。沒有錢還,和銀行也沒有達成和解。等待的只有訴訟了,除了惡意透支的信用卡詐騙,一般的預期不還,都只是民事糾紛。對此不要過于緊張,積極配合訴訟,剩下就等法院判了。
4、證明非惡意透支。對于信用卡逾期,最重要的是證明自己的非惡意透支。通俗來說,非惡意透支就是你原本以為能還上,采取了消費行為,誰知道事與愿違你就還不上了。千萬不要讓人認定你惡意透支,否則就要吃刑事官司了。當然,這得靠事實說話。
5、積極進行抗辯。欠信用卡逾期不還的行為,通常是經濟狀況陡然發生惡化。如果自己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理解能力,建議最好不要請律師,因為有錢請律師不還信用卡,好像是說不過去的。抗辯的時候,可以針對銀行的訴求和事實,找出其中的漏洞,做到有的放矢。
6、妥善處理、消化判決帶來的負面影響。確實沒有能力履行,積極應對、主動配合,表明自己是一個注重誠信、勇于承擔的人。感覺到面子上過不去,不敢正確面對,采取逃避或者過激的行為,傷害的不只是自己的身體,也是得不到他人尊重的。
二、信用卡逾期,擔保人不還款會有什么后果
信用卡還錢日子到時不全部還完或拒不還錢,會產生以下后果1、先變成逾期,產生滯納金、息金,息金按月計收復利。逾期一段時間后,銀行會打電話催收還錢。并且信用卡逾期記錄在銀行電話催收還錢之前,銀行就已經上報至人行征信系統中記錄備案了。
2、在銀行屢次催收后,信用卡持卡人仍未全部還完或拒不還錢,等到信用卡滯納金、息金利滾利之后,達到肯定金額,銀行就會以“信用卡詐騙罪”向法院遞交訴訟。銀行一訴訟,法院傳票很快會寄到信用卡持卡人家里或公司。
3、在上法院前一天全部還完信用卡欠款,能夠不用坐牢和罰金。在上法院時,仍未全部還完信用卡欠款,法院會根據信用卡持卡人事實上欠款的現值,來判處持卡人有期徒刑時限,及罰金金額。并且在信用卡持卡人坐牢坐牢后,其征信報告會變成永久黑名單,即使刑滿釋放后,也永遠辦不了任何信用卡、借貸。
三、信用卡逾期三年沒有還的后果
信用卡逾期后果很嚴重!后果一產生高額罰息
首先是要交納滯納金。滯納金是指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計算方式為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其次持卡人還要承擔高額罰息。目前除工商銀行是實行部分罰息外,其他銀行都是全額罰息。全額罰息是指即使客戶償還了部分款項,但在計算罰息時不扣除償還部分,利息費用通常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
最終要的是,您如果一個月不還款,那么您的信用卡滯納金和罰息將滾入下一個月賬單中,如此一來利滾利,您只會越欠越多!
后果二影響個人征信
信用卡逾期是會被記入您的個人征信的,個人征信對于您今后再次申請信用卡及辦理貸款都有影響。如果您已經因為逾期被銀行記入黑名單,那么將無法再申請這家銀行信用卡。
如果信用卡逾期兩年內沒有連續3次以上且累計不超過6次的話對您辦理房貸的影響不會很大,但是要注意,金額最好不要超過1000元,每次逾期時間不能超過90天,一但超過90天,銀行將視為惡意逾期。
后果三被銀行
惡意透支信用卡超過90天,銀行就可以對您進行。并且很多銀行信用卡中心將信用卡還款催收工作交給“討債公司”處理,他們是會直接到持卡人的住所甚至是老家追債的!
信用卡提額
1.可以在平時使用當中慢慢累積個人信用,比如多消費、多申請分期或取現等能給銀行帶來收益的操作都比較容易提高額度;
2.可以提供良好經濟實力的證明材料,如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銀行貸款戶或存單復印件等。
提額的前提是信用記錄良好。
四、信用卡逾期還款的后果
花未來的錢,但是這個錢額是有數額限制的,不能無限使用,超過使用限額就會變成信用卡透支。信用卡透支了需要及時補還,要是逾期不還的,可能面臨以下三大后果:1、發卡行計收復利、加罰滯納金,持卡人必然會加重自己的財務負擔。
2、在人民銀行的征信記錄上留下信用污點。
3、持卡人將接到發卡行或其代理機構的持續不斷的催收通知,可能被訴訟到法庭,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惡意透支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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