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費到底怎么算才合理?未領取撫養費怎么辦?
一、離婚時孩子撫養費如何計算,沒有領到孩子撫養權怎么辦?
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雙方可先行協商,若能協商一致的,法院會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來確定。如果雙方就撫養費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會參考雙方分居期間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數額,如果沒有支付撫養費或者沒有分居,那么則會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一般來說,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并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二、離婚了,可以起訴要孩子的撫養費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離婚后可以起訴要孩子的撫養費。父母在離婚時,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或者其它原因往往會放棄對方承擔撫養費或者少付撫養費,但這并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撫養費的主張。
個案中如何判定“必要”和“合理”很關鍵。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撫養方經濟狀況下降,無法獨自承擔撫養義務,或是子女出現升學、疾病等情況時,對離婚時承諾獨自一人撫養子女,離婚后沒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法律上不應予以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三、前夫不給撫養費可起訴男方不付撫養費
1.前夫不依法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是能起訴處理的。
2.根據相關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
3.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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