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商標侵權一般怎么處罰
一、商標侵權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商標侵權一般怎么處罰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商標侵權的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 收邀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 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
收繳直接專門用于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
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
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二、關于商標侵權的公告期間的認定是怎么規定的?
關于商標侵權的公告期間的認定規定是在公示期間沒有經過商標權人的同意,使用了相似或者完全相同的商標。這種行為就可能會使社會公眾混淆,從而認為這個產品是屬于另外一個商家的,所以這是一種侵權行為,需要國家進行嚴厲的打擊。
三、商標侵權民事訴訟管轄法院怎么確定,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商標侵權提起民事訴訟的,管轄法院可以選擇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侵權商品的查封、扣押,儲藏地的法院起訴,根據商標侵權的具體表現形式,被侵權方也可以選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不同,管轄法院也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