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信用卡5萬逾期4個月
一、信用卡逾期4個月了,銀行有權停我醫保和工資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第一客戶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或在我行及同業賬戶(包括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消費貸款、信用卡等)目前狀態逾期,或最近12個月內出現過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記錄(即逾期狀態標志為“
4”)。
第二通過其他征信渠道獲悉客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
(
1)因違規用卡等行為被列入我行、同業、人民銀行或征信機構不良客戶信息庫;
(
2)存在作為被告的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
3)有惡意騙取銀行資金行為;
(
4)正在服刑期間或最近7年內曾有過刑事犯罪記錄。
二、信用卡逾期四個月會坐牢嗎?
1、可否構成刑事犯罪以及可否會坐牢,除了看欠款的時間,還要看信用卡欠款的現值金額;
2、如果欠款的現值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出3個月仍不返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能夠依法不追究刑事職責
4、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虛構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違法占有為目的,超出限定限額或者限定時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返還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違法占有為目的,超出限定限額或者限定時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出3個月仍不返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限定的“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限定的“以違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無還錢本領而大量透支,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糟塌透支的資本,不能返還的;
(三)透支后逃奔、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本,隱藏財產,逃避還錢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本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違法占有資本,拒不返還的做法。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限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限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限定的“數額特別巨大”。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限定的要求下持卡人拒不返還的數額或者尚未返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花費。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職責,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裁判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能夠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能夠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能夠依法不追究刑事職責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解決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三、信用卡5萬逾期2個月,銀行起訴會抓人嗎?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信用卡逾期3個月,5萬元,銀行方已經提交風險部門,不還款怎么辦
你只能趕緊借錢還款,否則一旦起訴,你又還不上,那會被判刑的; 逾期不僅有最低未還款部分的5滯納金、賬單全額罰息(日息萬分之五,消費當日開始計息,按月計收復息直到本息還清為止)還會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嚴重影響5年內申請信用卡和銀行貸款。 逾期超過三個月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銀行會凍結你卡片并將你列為禁入類客戶(黑名單),同時還會起訴你信用卡詐騙及惡意透支,法院強制執行。起訴后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法院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你屬于第四種情況。惡意透支是信用卡業務中的主要風險形式,屬于信用卡詐騙的一部分。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19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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