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傷不報怎么辦,法律有規定嗎?
一、工傷公司不報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工傷公司不申報工傷認定,由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申報,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
3、提交以下材料
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3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二、工地受傷,但公司不報工傷,應如何處理
工地受傷但公司不報工傷,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工地受傷公司不報工傷怎么辦規定是什么
工地受傷公司不報工傷,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四、受傷公司不給工傷認定怎么辦?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受傷公司不給工傷認定怎么辦?”問題回復如下1、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后,治療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關于公司不給工傷認定書怎么辦的解決辦法,就是向有關部門投訴。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五、工傷公司沒有申報工傷認定,怎么辦?
你好,勞動者可以在工傷事故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承辦工傷認定的科室領取填寫);二、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出院證、病歷)。以上就是對于沒有申報工傷怎么辦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六、公司沒有交社保,員工受傷,公司可以去勞動局報工傷嗎
一、沒有購買社保也可以申請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沒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認定工傷后賠付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
二、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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