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是多久,合同期
一、簽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是多久,合同期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二、勞動合同有幾種形式,勞動合同期限有哪幾種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了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時間,它是整個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 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不同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以上就是對勞動合同期限有哪幾種問題的回答
三、有哪些情況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