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行賄法庭可否詢問證人?法律上有何種規定?
一、行為人行賄法庭詢問證人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行賄法庭是不詢問證人的,在偵查階段才是會詢問證人的。我國的行賄類型的犯罪案件是被我國的法律法規嚴厲的打擊的,在行賄犯罪被提起公訴之后,此時是需要充足的證據等來予以證明的,此時證人證言就是十分重要的。
二、我國的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公安追訴標準是如何規定
本罪的立案標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以參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行賄罪的最新規定。1、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的,同時構成下列情節的
1)向3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
3)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三、我國規定單位行賄案件的公安追訴標準有怎樣的規定
(一)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二)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
3.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嚴重危害民生、侵犯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4.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以上幾點便是法律規定的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四、法律單位行賄案的公安追訴標準有怎樣的規定
(一)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二)行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
3.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嚴重危害民生、侵犯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4.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以上幾點便是法律規定的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五、法律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犯罪公安追訴標準是如何規定
本罪的立案標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以參照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行賄罪的最新規定。1、行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的,同時構成下列情節的
1)向3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
3)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