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貸款公司尚未放款前取消貸款可行嗎
一、在貸款公司還沒簽合同沒放款之前取消貸款可以嗎
1、可以取消。
2、審貸已經通過表明雙方就貸款事宜基本達成一致,因為沒有簽訂合同合同還沒有最終成立和生效。
3、因為合同沒有生效,取消交易不構成違約,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在網上貸款簽了合同沒放款合同有效嗎
1、網上貸款簽了合同,而簽訂合同的主體適格,意思表示一致以及合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該合同是有效的。
2、但是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發放貸款的,貸款人要承擔因此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3、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5、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2]《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三、銀行沒錢放貸我想取消貸款可以嗎
一、貸款時還沒有放款下來,可以取消貸款。款簽合同了,但是又不貸了,視為提前還款,按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1.該次違約記錄入個人征信記錄;
2.貸款初期產生費用不退不補;
3.需告知銀行方面,不要該筆貸款的理由;
4.同銀行簽訂提前還款合同;
5.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6.對以后貸款申請有一定影響。
二、貸款批下來了,不想用這筆錢了,還沒簽合同能取消,視為自動放棄貸款。
1.不需承擔違約金;
2.前期辦理手續費用不退不補;
3.影響以后再次申請該行貸款;
4.建議提前告知銀行,說明不需使用貸款的原因。
四、網貸沒有放款,合同還沒簽可以起訴嗎
生效。如果貸款合同簽了,是要放款的,請耐心等待,一般情況下為13個月。沒有放款,可能是銀行資金緊張,或者對提交資料進一步核實(銀行為了安全,以防止貸款詐騙發生)。合同簽了,銀行會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放款,不用擔心。擴展資料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的注意事項1、核實貸款銀行的商業信息。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前應仔細核實貸款銀行的商業信息,該貸款銀行是否具有按照約定貸款的能力及信譽?其貸款發放情況具體如何?如果一家銀行經常出現貸款逾期到賬的情況,那么無疑對借款人的后續準備起了沖突。
2、核實貸款合同是否有誤。貸款合同中一般都會涉及到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及還款方式等信息,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應仔細核實這些信息是否有誤。銀行工作人員在工作時將這些信息打錯的也不是不可能。個人應仔細校對這些重要信息,校對無誤后再簽字。
3、簽訂合同后可留存一份。為了方便后續的查看以及其他用處,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可以索要一份合同進行留存。雙方簽訂貸款合同后,合同的效力及于合同雙方。
五、簽了貸款合同,要我交保證金才能放款,不貸了是否要負責任
1、“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這類違法犯罪的表現形式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與你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
2、你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網絡借貸為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偽造銀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肆意認定你違約,并要求你立即償還“虛高借款”。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你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對方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你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敲詐勒索“索債”,謊稱對你訴訟等實現你交付錢財的目的。冒用P2P網貸平臺、小貸公司、金融服務公司、銀行等真實存在的企業、機構名義,以發放貸款為幌子,實施系列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