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驗收不合格時的處理方法
一、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時有哪些方法可以處理
1.返修處理,當項目的某些部分的質量雖未達到規范、標準或設計規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經過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或外觀的要求時,可采取返修處理的方法。
2.加固處理。主要是針對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的處理。
3.返工處理。當工程質量缺陷經過返修、加固處理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具備補救可能性,則必須采取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當工程質量缺陷按修補方法處理后無法保證達到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無法返工處理的情況下,不得已時可作出諸如結構卸荷或減荷以及限制使用的決定。
5.報廢處理,出現質量事故的工程,通過分析或實踐,采取上述處理方法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標準,則必須予以報廢處理。
二、我國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
1、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三、工程質量驗收基本要求是如何規定的?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進場檢驗。凡涉及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設計文件等規定進行復驗,并應經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
四、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時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1.返修處理,當項目的某些部分的質量雖未達到規范、標準或設計規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經過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或外觀的要求時,可采取返修處理的方法。
2.加固處理。主要是針對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的處理。
3.返工處理。當工程質量缺陷經過返修、加固處理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具備補救可能性,則必須采取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當工程質量缺陷按修補方法處理后無法保證達到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無法返工處理的情況下,不得已時可作出諸如結構卸荷或減荷以及限制使用的決定。
5.報廢處理,出現質量事故的工程,通過分析或實踐,采取上述處理方法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標準,則必須予以報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