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多久才能判離?
一、女方起訴離婚多長時間可以判離,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多久
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這個問題,回答如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二、離婚起訴要多久,需要多長時間,多長時間能判離婚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判離法律規定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審理期限到期后,雙方當事人同意繼續適用簡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審理期限。延長后的審理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六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但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而另一方又堅持不離,一般情況下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目的是再留給雙方一個機會,希望通過雙方特別是不愿離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現以及溝通能使夫妻關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繼續維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的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然堅持離婚,可再次起訴,那時法院基本上就判決離婚了。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三、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離婚后多久可以起訴
法院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請參考我的回答!
四、起訴離婚最快需要多久開庭,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您好!關于“起訴離婚最快需要多久開庭,起訴需要多長時間”的回復如下下面是對離婚起訴需要多長時間開庭問題的回答開庭審理一般一次,如果在法定舉證期限內或當事人申請再次開庭(以上兩種均應由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批準)或合議庭認為應當再次開庭的情形,才會再次開庭審理,當然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簡易程序一般轉普通程序。審理期限建議程序為三個月,普通程序為六個月,經院長批準可延長六個月。在審理期間,如果證據復雜、眾多,可以單獨進行質證。另如財產評估、鑒定等不計算審限內,如當事人雙方就財產問題爭執大,可就離婚問題先行裁判,財產分割另行審理。如果被告方經傳喚未到庭可以缺席審理、判決。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可公告送達審理、判決(開庭公告為60日+15日答辯期+30日舉證期,判決公告為60日+15日上訴期,不計審限內)。如果判決不準離婚,原告方在半年內不得再提起離婚訴訟。(特殊情況除外,如虐待、重傷害等)。男方在女方懷孕、分娩、哺乳期間不得起訴離婚(流產也不可以)。
五、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多久,需要多久才能判決離婚?
第一,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的話,只能訴訟離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訴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按照法律規定,如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實質破裂,比如連續分居兩年、重婚、家暴或則一方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進行性生活等,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法院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如果沒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則上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需要等判決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訴,如果堅決要求離婚,那么法院就會判決離婚了。 第二,建議向律師尋求一個較為詳盡的咨詢,這些咨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律師的咨詢會根據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并給予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于后期操作。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多久的問題就是這些。
六、離婚法院要多少錢,起訴離婚要多久,起訴離婚要多少錢
你好,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師談。以上是去法院起訴離婚要多少錢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你。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