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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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規定醫療事故賠償調解,已確定為醫療事故,可以請求賠償調解嗎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雙方可以請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爭議,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且計算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二、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什么賠償,2023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以下賠償
一、人身損害賠償,包括以下費用
(一)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如果致殘的還可以索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害賠償。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三、2023規定交通事故要保險外的賠償,是否需要賠錢
如果有保險一般都是保險賠償,保險之外不用賠。
同時在賠償的時候也要看自己一方承擔什么責任,具體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
構成殘疾或者死亡有死亡賠償金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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