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非法持有國家絕密資料罪的裁量標準是什么
一、法院對非法持有國家絕密資料罪的裁量標準
1、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條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條
二、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侵占罪案件的立案標準,目前最高檢公安部沒有統一的規定,各省一般會根據當地經濟情況有相應的標準,但可以參考職務侵占罪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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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八十四條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八十四條
三、法律規定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有哪幾種?
在侵占物、行為方面。立案標準有三個
1、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
2、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
3、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出售、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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