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程序,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程序,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程序如下
1、因他人侵犯享有的商標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人民法院申請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作出認定;
3、人民法院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并根據案情需要認定是否屬于馳名商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作出認定。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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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十四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二、申請馳名商標需要哪些條件,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申請馳名商標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符合認定標準;
2、該商標必須為有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的商標;
3、該商標必須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四條
三、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制度是怎么的,有沒有法律依據
專業分析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制度
一、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三、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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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四、個體戶能申請商標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個體戶可以注冊商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但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名稱作為申請人的名稱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的名義申請時,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者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訂人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時應當提交簽訂人的身份證和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批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相關行政內主管機關發行的注冊文件容器上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必須提交經營者的身份證和相關行政主管機關發行的注冊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以營業執照和相關注冊文件批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自營農副產品為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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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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