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車主拖延不處理維權的方式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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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中,車主拖延不處理維權方式有哪些條目交通事故中的維權方式
1、出了交通事故對方總拖著不處理,當事人可以主動協商和解。
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問題,當事人對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都可以通過自行協商進行解決,不論是賠償項目、賠償計算標準還是賠償數額,當事人都可以通過平等協商達成一個方案,進而實際履行。
2、申請交管部門調解。
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賠償爭端,可以通過申請交管部門調解的途徑解決,具體為各方當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3、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一方當事人總是拖著不處理事故相關事宜,那么,訴訟是可作為有效的解決途徑。法院判決后對方如果還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二、違停交通事故責任人是車主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
違停產生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是車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三、交通事故能委托他人處理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交通事故若是不屬于刑事犯罪的,是可以委托他人代處理的,但是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委托書,并在委托書中載明委托的權限。因為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四、交通事故中報警處理程序是怎樣,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交通事故中報警處理程序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當立即按照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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