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索賠方法規定
一、交通事故索賠方法是什么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害方應該按照交管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向致害方式索賠。
如果能夠自行協商的,可以自行協商賠償數額,無法協商的,可以在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申請交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糾紛;如果不想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以直接起訴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二、車禍如何索賠?法律有哪些規定
出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警方的責任劃分標準索賠,受害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費用;如果致殘的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只要具體的賠償數額,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也可以請交警調解,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三、交通事故人傷是否必須報警,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人傷不是必須報警,前提是輕微傷。如果受害者是重傷且肇事者存在醉駕、毒駕等這些行為的話是必須要報警的,因為這些情況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所以必須要進行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四、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害索賠方案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傷理賠經驗程序是報案;現場處理;醫院處理;約定調解時間;現場調解;涉及費用以及所需證明。保險賠款=損失金額×(保險金額÷出險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損失金額*投標比例。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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