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基層組織選舉是什么罪?
一、破壞基層組織選舉是什么罪
1、破壞基層組織選舉是破壞選舉罪。
2、是指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一般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二、怎么樣才構成破壞選舉罪?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符合下列要件的構成破壞選舉罪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選舉權利和國家的選舉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各種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三、怎么樣才會構成破壞選舉罪?
符合以下要件才會構成破壞選舉罪
(一)主體為一般主體;
(二)主觀方面是故意;
(三)客體是公民的選舉權利和國家的選舉制度;
(四)客觀上表現為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采用各種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四、如何確定構成破壞選舉罪?
構成破壞選舉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選舉權利和國家的選舉制度。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采用各種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五、認定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后會被怎樣處理
在依法處理邪教組織的工作中,要把不明真相參與邪教活動的人同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進行非法活動、蓄意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分子區別開來。對受蒙騙的群眾不予追究,對構成犯罪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和骨干分子,堅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六、組織邪惡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立案條件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本罪的立案條件是采取行為犯的立案原則,即只要是行為人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并且列為是屬于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的,即構成犯罪,此時是不考慮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對法益造成的危害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