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有哪些,如何認定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有哪些,如何認定家庭暴力
對于家庭暴力行為的認定,應從主觀過錯、傷害行為、傷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首先,施暴方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施暴方實施暴力行為在主觀上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和故意性,過失的情形應予以排除。其次,具有傷害行為。家庭暴力的類型一般有三種,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的傷害行為指的是施暴方對受害方實施了侵犯其人身、精神或性方面的強暴行為,在客觀上既可以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作為。最后,傷害行為必須達到一定程度??梢詮膬煞矫媾袛?p>1、在程度上達到輕微傷。2、在時間上具有延續性,比如一年以內實施家庭暴力行為達到三次以上。由于輕微傷是刑事領域法醫學鑒定上的一個概念,這就要求受害方在受到家庭暴力傷害后積極保留證據,如報警、驗傷等,以便證明對方的傷害已經達到家庭暴力的程度。
二、軟暴力的具體表現有哪些
軟暴力的具體表現如下1.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蹤貼靠、揚言傳播疾病、揭發隱私、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破壞、霸占財物等。
2.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污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
3.擾亂社會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擺場架勢示威、聚眾哄鬧滋擾、攔路鬧事等。
三、家庭暴力具有的特征是哪些
家庭暴力具有的特征如下1、普遍性和嚴重性;
2、反復性發作;
3、形式多樣;
4、暴力發生隱蔽;
5、反復受傷。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引用法規
[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四、聽說家庭暴力有一種是家庭冷暴力,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一、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可見的肉體摧殘的家庭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過暗示威脅、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達到用精神折磨摧殘對方。這種方式產生的巨大心理壓力會使對方接近崩潰,同時伴隨著的是婚姻的隔閡與不信任,最終導致婚姻的結束。
二、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五、家庭暴力的特征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特征1、家庭暴力從形式上來看,可分為以下三類
1)身體暴力包括所有對身體的攻擊行為,如:毆打、推搡、打耳光、腳踢、使用工具
進行攻擊等。
2)語言暴力以語言威脅恐嚇、惡意誹謗、辱罵、使用傷害自尊的言語,從而引起他人難受。
3)性暴力故意攻擊性器官、強迫發生性行為、性接觸。
2、發生于家庭內部,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從主體來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具用持定的親屬關系。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處于強勢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受害者大多數為婦女、兒童或老人往往因為缺乏獨立的生活能力和自衛能力,同時,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陳舊觀念,因此,長期對施暴者的暴力行為采取忍讓態度,從而導致施暴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3、家庭暴力的違法性。
4、主觀的故意性。
與其它暴力行為一樣,家庭暴力行為人的主觀方面所持的心理態度是故意的,而且大多數都有明確的目的。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會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其目的主要表現為獲取某種利益如財產,或滿足某種欲望如性愛。
5、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通過對已暴露的家庭暴力進行分析,我們能夠發現這類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家庭暴力實施的時間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無力反抗或不愿公開,導致實施暴力行為者更加為所欲為,長時間、屢次地對受害者施暴。
6、后果的嚴重性。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暴力是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首先,它嚴重摧殘了被害人的身體,使其受到肉體傷害和痛苦,甚至直接導致被害人的死亡。其次,家庭暴力給被害人的精神帶來極大的痛苦,這種無形的痛苦和傷害比身體上的創傷更難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嚴重,如導致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因不堪精神重負而自殺、自殘、離家出走流落街頭,極端者甚至以身試法,以暴抗暴,造成一系列悲劇。
六、家庭暴力有哪些特征
1、發生于家庭內部,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2、家庭暴力的違法性。
3、主觀的故意性。
4、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5、后果的嚴重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