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有精神分裂癥能離婚么,規定是什么
一、我老婆有精神分裂癥能離婚么,規定是什么
老婆有精神病可以離婚,但是離婚的程序會比較普通人復雜一點。首先不可以去協議離婚,因為配偶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次起訴之前需要更換監護人,將配偶的監護人更換為其父母或者子女。然后起訴離婚的時候還應該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二、精神分裂癥已結婚是否無效規定是什么
如果一方患有精神分裂是可以申請婚姻無效的。當事人依據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精神分裂癥分居5年了,可以離婚嗎
1、可以離婚。
2、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3、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4、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四、精神分裂癥屬于工傷里的職業病嗎
精神分裂癥和躁郁癥均為內源性精神病,發病主要決定于病人自身的生物學素質。在工傷或職業病過程中伴生的內源性精神病不應與工傷或職業病直接所致的精神病相混淆,精神分裂癥和躁郁癥不屬于工傷或職業性精神病。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職業病診斷,應當綜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職業史;
(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
(三)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等。
精神分裂癥和躁郁癥均為內源性精神病,發病主要決定于病人自身的生物學素質。
引用法規
[1]《職業病防治法》 第四十六條
五、精神分裂癥是否能提出離婚
1、丈夫有精神分裂癥可以離婚,婚姻生活中一方得了精神分裂癥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離婚
一、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精神分裂癥是屬于“感情確已破裂”的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訟離婚,由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2、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六、精神分裂癥能否結婚生育
有精神疾病可以結婚,只要沒有以下禁止結婚的情形就可以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