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我成了擔保人,如何查到哪個銀行的貸款貸款
一、別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我成了擔保人,怎么能查出來,在哪個銀行辦的貸款貸款
貸款合同審查要點一、主體是否合格。如果是企業類借款人,要審查該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法人代碼證、貸款卡(證)等法律文件;審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內辦理的年檢手續;是否發生、名稱變更;是否已吊銷、注銷、聲明作廢等。要注意審查部分企業“一套人馬、多塊牌子”以及產權不清,管理混亂的情形。如果是個人借款,要審查個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借款申請書上是否是本人的簽字或蓋章。
二、利息約定是否合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
2015〕18號)(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擔保是否有效。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二、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辦了信用卡,那個人死了,銀行催我還錢我該要怎樣辦,
你的客戶拖欠貨款屬于他違反約定,他的行為構成違約。如果你們在合作協議中約定了如果對方沒有支付貨款你可以取回貨,你可以要求。但是你就沒辦法主張貨款了,只能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如果想要貨款,在對方違約的情況下,建議你還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吧。
三、銀行貸款合同沒給銀行,不給我貸款怎么辦?
按規定你應該要有一份合同,因為你是貸款合同的乙方。經辦行肯定有一份合同的,不會沒有。1、你可以盯住經辦行,要求他們給你一份合同如果實在沒有原件,可要求復印一份,蓋上銀行的章,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經辦行確實沒有原件可讓你復印,那你就要想辦法到市分行去復印一份(可讓經辦行出具一個證明,你帶上身份證),讓市分行或經辦行蓋上章。
3、我認為補辦的合同有點不牢靠,正像你據說的那樣,利率一改動,你今后利率上調時能否享受7折優惠(按規定,這個7折優惠在整個貸款期均有效,直至你貸款結清為止)還有其他一些條款,反正不是很放心(如果補合同,要特別注意利率7折優惠這個條款及違約責任方面的條款)。
4、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那里有一份的,你可以請開發商協助,去那里復印一份,雖然沒有銀行的“紅章”,但比沒有好。
5、另外,你可以打95533投訴經辦行,要求95533給你一個明確的答復,這肯定是銀行的過錯。你如果感到投訴不太好,可以的口吻向他們提出要求解決的辦法,并要求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