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機動車注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和條件?"
一、成都市機動車注冊登記辦理資料和辦理條件
辦理資料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具體解釋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條第四款);
2、機動車的來歷證明原件(具體解釋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條第六款);
3、國產(chǎn)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進口機動車《貨物進口證明書》原件;海關監(jiān)管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原件;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原件;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原件;原件丟失的,提交加蓋保險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聯(lián)復印件;
6、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原件;
7、屬于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還應當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zhì)的證明原件;
8、屬于加裝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還應當提供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9、不屬于經(jīng)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規(guī)定免予安全技術(shù)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11、屬于代理人申請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12、若提交資料中出具第4、
5、6項的部門已與公安部門聯(lián)網(wǎng),可不再提供相應的紙質(zhì)憑證。
辦理條件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五章第六十四條
[1]《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五章第六十四條
二、成都機動車注冊登記辦理費用和辦理資料有哪些
辦理費用1、號牌工本費
收費標準:機動車反光號牌100元/副;摩托車反光號牌70元/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反光號牌40元/副;掛車反光號牌50元/副
2、臨時號牌工本費
收費標準:機動車臨時號牌工本費5元/張
3、行駛證工本費
收費標準: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
4、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
收費標準: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10元/本
辦理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具體解釋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條第四款);
2、機動車的來歷證明原件(具體解釋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條第六款);
3、國產(chǎn)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進口機動車《貨物進口證明書》原件;海關監(jiān)管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原件;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原件;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原件;原件丟失的,提交加蓋保險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聯(lián)復印件;
6、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原件;
7、屬于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的,還應當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車輛使用性質(zhì)的證明原件;
8、屬于加裝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還應當提供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9、不屬于經(jīng)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規(guī)定免予安全技術(shù)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1
0、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1
1、屬于代理人申請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1
2、若提交資料中出具第
4、
5、6項的部門已與公安部門聯(lián)網(wǎng),可不再提供相應的紙質(zhì)憑證。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五章第六十四條
[1]《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五章第六十四條
三、成都市機動車申領臨時號牌辦理條件和辦理費用有哪些?
辦理條件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diào)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zhì)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辦理費用
機動車臨時號牌工本費5元/張。
四、"成都機動車申領臨時號牌辦理資料和辦理條件"
辦理資料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具體解釋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條第四款);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原件,原件丟失的,提交加蓋保險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聯(lián)復印件;
3、屬于購買后未注冊、未銷售或者特型機動車,還應提供國產(chǎn)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4、屬于購買后未注冊的機動車,還應提供機動車來歷憑證原件;
5、屬于科研、定型試驗的機動車,還應提供科研、定型試驗單位的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6、屬于代理人申請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7、若提交資料中出具第2項的部門已與公安部門聯(lián)網(wǎng),可不再提供相應的紙質(zhì)憑證。
辦理條件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diào)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zhì)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五章第六十四條
五、成都汽車過戶辦理資料和辦理條件是什么
辦理資料1、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戶時實行經(jīng)營公司代理制,過戶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jīng)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戶程序:評估———驗車———打票。
2、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jiān)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jīng)工商部門備案后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戶或轉(zhuǎn)籍手續(xù)。
3、等評估報告出來后,開始辦理過戶手續(xù)。辦理好的過戶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復印件,以備日后不時之需。
辦理條件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所轄區(qū)車管所抽取,帶身份證、行駛證、養(yǎng)路費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5: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quán)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