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后必須進行傷殘鑒定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后在做傷殘鑒定嗎?
再根據法律規定在工傷認定之后是可以做傷殘鑒定的,當然,傷殘認定,也并不是必須要做的。申請工傷的,首先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由單位或者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作出后可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然后根據傷殘結果確定賠償數額。
二、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的法律規定
沒工傷認定是不需要進行傷殘鑒定,主要就是因為根據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23條當中明確的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必須要提供工傷認定的決定,所以沒有的情況之下是不能夠再次的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3條
三、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傷殘鑒定一樣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不一樣的。首先因為工作原因所發生的身體方面傷害的話,需要有勞動者所在的地方單位申請工傷的認定,在工傷認定完畢之后,緊接著需要從事的就是工傷勞動能力的鑒定者是非常的關鍵的應用,涉及到后續不要命的賠償問題。
四、沒有工傷鑒定能做傷殘鑒定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沒有做工傷鑒定能做傷殘鑒定。通常情況下,超過一年的時間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話,工傷認定部門就不會再受理了。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發生了工作性傷害之后,那么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五、工傷證與傷殘鑒定的關系
殘疾證辦理條件具有中國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辦理材料1、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并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聽力殘疾常州市二院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痹、兩退粗細明顯者可免病歷;智力殘疾常州市德安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聲明》,聲明刊登后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后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請復評。辦理地點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一些有關于有工傷證沒有傷殘鑒定怎么辦這個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您能采納!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